r鄭旭實在是想不明白,如果兇手沒有從公司正門走的話,那他是如何離開案發(fā)現(xiàn)場的呢?
從犯罪心理學上來分析,這個兇手每次殺人之后,都要在被害人的心口上刻一個x標記。即使是上次撞死趙斌之后,他也要冒著巨大的風險,來到警局的法醫(yī)室,務必要在被害人的心口上刻下一個標記不可。
從這一點可以看的出來,這個兇手在心理上患有極度嚴重的強迫癥,必須要將所有的被害人的身上,都保留著同樣的特征。
另外,兇手是一個格外謹慎小心的人,否則不可能每一次都把案發(fā)現(xiàn)場處理的如此干凈,不留下一絲一毫的線索
照這種性格來說,兇手在殺了人之后,不可能會如此冒失的從公司正門離開,因為那樣太冒險了,除非是因為····
鄭旭忽然之間想到了一種可能性,他們之前一直都下意識的認為,兇手是這家公司以內(nèi)的人,所以一直都沒有好好調(diào)查過這家公司。
現(xiàn)在想來,說不定兇手就是這家公司內(nèi)部的職員呢?如果是這樣的話,他大可以殺了人之后,將兇器藏好,然后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,大搖大擺的離開公司。
想到這里,鄭旭的眼睛頓時一亮,因為他越想越覺得,這種可能性實在是太大了!
而且,如果兇手是公司內(nèi)部的職員的話,最大的可能性是在行政部門!
如果說,行政部門有人暗戀著李文萱,想要替她清除掉所有的競爭對手,這也是可以說得通的!
不過,經(jīng)過了徐麗的事情之后,鄭旭逐漸開始意識到,這個兇手說不定并不喜歡李文萱,只是假借喜歡她的名義,來迷惑警方,誤導警方的調(diào)查方向。
如果是這樣的話,那這個兇手很有可能是行政部門之中,并沒有出現(xiàn)在那張照片上的,但卻也想要競爭行政部門主管的位置的職員!
對方可能是男性,也有可能是女性,假裝給李文萱寫了很多變態(tài)的、占有欲很強的情書,其實是為了誤導警方,讓警方以為兇手是一個暗戀李文萱的男人。
而實際上,兇手只是在利用李文萱當幌子而已,真正的目的是要殺了行政部門內(nèi)部,所有對自己有威脅的競爭者,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李文萱!
聽到鄭旭的推斷,林隊等人都覺得很有道理,之前確實是他們有些主觀了,一直都在被兇手牽著鼻子走,現(xiàn)在一想,其實他們之前把這件案子想的太過簡單,但又太過復雜了。
“可是,行政部門有這么多人,難道要一個一個挨著調(diào)查嗎?那也太耗時間了吧?!睆堃圾Q說道。
鄭旭搖了搖頭,“不用那么麻煩,雖然行政部門的人都有一定的嫌疑,但這個范圍還是可以縮小一點兒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