御筆朱批,很快下達:“崔仁鏡身負皇命,心術(shù)不正,察案不明,刑斃無辜,復又欺君矯旨,罪無可逭!著革去一切功名官職,杖一百,流三千里,發(fā)配云南煙瘴之地充軍,遇赦不赦!永不敘用!”
“杖一百,流三千里!”聽到這個判決,崔仁鏡當場昏死過去。這幾乎是除了死刑之外,最嚴厲的懲罰了。一百杖下來,縱然不死,也要去掉半條命。而后還要帶著重傷,跋涉三千里險途,前往那蠻荒煙瘴之地充軍受苦,直至老死,永無返鄉(xiāng)之日。
行刑之日,崔仁鏡被拖到刑部大堂之外。昔日對他畢恭畢敬的同僚、下屬,此刻都冷眼旁觀。水火無情,沉重的板子一下下結(jié)結(jié)實實地打在他的臀腿之上,血肉橫飛,慘叫連連。打到后來,聲音漸弱,只剩下出的氣,沒有進的氣。一百杖畢,他已是氣息奄奄,如同一攤爛泥。
稍作包扎(以免其死在路上),便被押上沉重的枷鎖,由如狼似虎的解差押解著,踏上了前往云南的漫漫流放之路。等待他的,是路途的艱辛、傷病的折磨、以及邊軍奴役的悲苦余生。他曾夢想著通過巡按任上的“政績”獲得升遷,如今卻以最恥辱的方式,徹底終結(jié)了自己的仕途,也釘在了大明官場的恥辱柱上。
與此同時,碭山縣乃至常州府官場也迎來了一場地震。那些與劉老黑勾結(jié)、在案件中作偽證、參與刑訊逼供、乃至從中貪墨的胥役衙役,如張頭、李頭等人,也紛紛被革職拿問。根據(jù)情節(jié)輕重,或被杖責、或被流放、或被罰沒家產(chǎn),無一幸免。常州知府、碭山知縣等主要官員,也因失察、管束下屬不嚴等罪責,受到了降職、罰俸等處分。
一場由地方惡霸與昏聵貪官共同制造的冤獄,最終以作惡者的徹底覆滅而告終。朝廷以此案明明白白地昭告天下:王法如山,公正難欺!無論你是市井惡霸,還是朝廷欽差,作奸犯科者,必將受到嚴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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